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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县2017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12-09 】 【选择字号: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事业单位诚实守信、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开展业务,根据《中央编办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的通知》和《陇西县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于1030115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2017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总体情况

县事业登记管理局通过“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从全县登记管理的379个事业单位名录库中,按照5%的比例,随机抽取了县档案局、县广播影视服务中心、县博物馆、县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县种子管理站、县二中、县幼儿园、县思源实验学校、县一院、县巩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三院、县环境监察大队、县中医医院、南安李家坪小学、陈家庄小学、柯寨乡关家山小学、雪山塄干小学、宏伟乡白崖小学、云田小学等19个单位;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抽取3名执法人员。抽查采取实地核查和书面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实地核查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文件资料、实地查看单位运行状况、发放登记管理知识问卷调查等方式,重点核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事项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是否在职责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从业人员及资产损益情况是否正常,单位名称、标牌、印章、网上名称是否规范使用管理,年度报告公示内容是否真实、是否按要求报送并归档保存等方面情况。

书面审查通过报送文件影像资料、登记管理知识问卷调查、工作总结等方式,重点审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事项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是否在职责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从业人员及资产损益情况是否正常,单位名称、标牌、印章、网上名称是否规范使用管理,年度报告公示内容是否真实等方面情况。

从此次抽查的19个单位来看,大部分能够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活动,按规定进行年度报告公示,证书刊载事项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抽查总体情况良好。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抽查发现的问题主要是:

()部分单位对法人年度报告公示重视不够。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每年从11开始,331结束,但部分单位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高,网上申报不及时、不主动,甚至个别单位经反复多次线上线下催促后才进行本单位网上年度报告,直接影响了全县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进度和时效。

()部分单位没有按要求在网上填写年度报告公示信息,上传的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

()部分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没有按要求悬挂。

()个别单位的法人证书、印章使用管理不规范。

()个别单位年度报告纸质材料归(存)档不规范、不完整。

()部分单位对证书刊载事项发生变更后的办理时限把握不到位。

()宏伟乡白崖小学、南安李家坪小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不重视、不落实,截止发文之日仍未上报法人公示书面审查材料。

三、抽查结果运用

此次抽查结果将在国家事业单位在线和陇西县机构编制网公开,并录入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落实《国家发改委最高法院中央编办等44部门关于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精神,将此次抽查结果上传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平台,作为评判事业单位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信用的标准之一。对一年以上未开展业务活动的宏伟乡白崖小学、柯寨乡关家山小学、南安李家坪小学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吊销三所学校的法人证书。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思想认识。各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以“双随机抽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对登记管理工作的认识,重视此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业务活动,及时配合做好年度报告公示、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管理工作。

(二)强化内部管理。各事业单位要加强纸质年度报告书及日常登记材料的收集整理、及时归档,安排专人负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印章的管理,建立登记台账,确保规范使用。

(三)明确相关规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的在发生变更的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变更住所的,在迁入新住所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的,申请变更登记。机构因撤销合并设立的要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每年的11331为事业单位网上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时间。

 

               陇西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