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县级政府部门第十二批取消调整和承接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根据《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第十二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定政发〔2018〕35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将县级政府部门第十二批取消调整和承接行政审批等事项共75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项目5项,取消部分内容的行政许可项目5项,合并实施行政许可项目5项,新增行政许可项目1项,新增部分审批内容行政许可项目2项,行政许可调整为行政确认事项1项,行政许可调整为备案制管理事项1项,变更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事项1项,市级政府部门向县区下放行政许可事项51项,调整挂起行政许可事项3项)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各有关部门要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积极主动与上级对口部门衔接沟通,全面做好事项的承接落实。同时,要及时在甘肃政务服务网陇西子站做好取消调整和承接事项的调整更新,认真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持续强化监管措施,坚决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附件:县级政府部门第十二批取消调整和承接行政审批项目
目录(75项)
陇西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4日
县级政府部门第十二批取消调整和承接行政审批项目目录(75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