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采取“三大举措”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近日,陇西县委编办认真践行“复议为民”宗旨,采取“三大举措”,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期全面完成改革各项工作。
一是吃透行政复议改革精神。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对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县委编办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政策规定,掌握改革精髓,扎实推进改革,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确保如期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目标任务。
二是集中行政复议工作职责。按照县级人民政府 “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关和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的改革要求,明确县司法行政机关为县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将县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承担的行政复议职责划转由县司法局集中行使,政府其他部门不再受理新的行政复议案件。
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保障。为顺应体制改革,将县司法局1个内设机构更名,新设立行政复议股、行政应诉股2个股室,加强行政复议机构设置,为行政复议与应诉机构从县司法局内部调剂5名、其他相关单位调剂5名共10名行政编制,划转5名工作人员,确保行政复议机构、人员编制与改革后的工作任务相适应,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体制和机构编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