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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陇西县委编办 
五措并举推进实名制管理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24-05-10 】 【选择字号:

   近年来,陇西县委编办全面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实名制数据在机构编制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从源头上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有效预防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更好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健全规章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等规定,制定出台了《陇西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用编进人原则、编制申报流程、入编备案程序和监督问责要求,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基础性、前置性作用,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用编进人,严肃机构编制纪律

  二是夯实数据基础。坚持动态更新“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数据,对机构编制批复文件做到“随批随录”、对实有人员变动和职务职级任命等调整变化文件,做到“随收随录”、“限时办结”。结合机构编制月报、季报和年度统计报告工作定期梳理系统数据,逐人逐项核实完善查找出的问题,确保“四清两对应”,即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机构相对应、实际配备人员和财政供养人员与核定的领导职数和编制相对应。

  三是规范运行程序。严格遵循“依法管理,按编进人、严控总量,科学增减、协调联动,前置审批”的原则,空编单位填报《陇西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审批单》,由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核办理用编进人手续;满编或超编单位,确需补充人员的,需先按《陇西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申请增加编制,再申报编制使用申请,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到组织、财政等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明确了公务员招考、人才引进和军转安置等专项计划,须由组织、人社、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征求机构编制部门意见后方可制定。

  四是注重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牵头作用,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事前充分沟通、事中协作配合、事后结果共享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在领导调整配备、干部调动调任、招录聘用等工作中始终坚持“编制前置”的工作原则和“先编制后人事”的工作程序,形成环环相扣的工作机制,从源头避免了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的发生。同时,涉及人员编制或领导职数调整事项的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督促及时到编制部门更新“机构编制管理证”登记信息。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通过“专项督查+常规检查”、不定期抽查、举报受理等方式,及时发现各部门(单位)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中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等政策规定要求,乡镇党委和县直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每年上报年度机构编制报告,自查本部门(单位)存在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把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巡察督查、选人用人检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工作范围,发现有伪造、篡改、虚报、瞒报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信息等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